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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mediationServices":"无","monitorComplain":"一、固话投诉:0371-62719990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n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officeTime":"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performContent":"家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performLevel":"县级","personZt":"其他","powerFeatures":"暂无信息!","powerResource":"同级授权","promiseDays":"6","promiseDaysDesc":"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resultDesc":"窗口领取结果或邮寄","resultExampleArray":"[\"/group1/M00/16/96/rBQCQl9kCmyAcMVgAA2V8fAphTU350.png\"]","resultGetType":"窗口领取,邮寄","resultNameArray":"[\"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resultType":"证照","serviceCode":"588550985QR85708001","serviceContent":"暂无信息!","serviceName":"家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serviceType":"行政确认","starLevel":4,"taskHandleItem":"11410185588550985D441072008800101","trafficGuide":"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登封市少林大道与福佑路交叉口东500米路北)","unid":"E8388A48BDD48DA33C70353D6B4F988D","uniteDeptNames":"无"},"chargeInfo":[],"noticeInfo":[{"content":"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noticeStatus":"Y","noticeUnid":"7BC5CBE6E649A2979B72DC46915CC53E","serviceId":"E8388A48BDD48DA33C70353D6B4F988D","sortId":"0","syncQzj":"U","title":"可否查询办理情况?","type":"3"},{"content":"不收取任何费用","noticeStatus":"Y","noticeUnid":"98E1F53CF4B1AA1CC9EA06F9B1486B25","serviceId":"E8388A48BDD48DA33C70353D6B4F988D","sortId":"0","syncQzj":"U","title":"办理业务收费吗?","type":"3"},{"content":"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1298号政务服务大厅申请","noticeStatus":"Y","noticeUnid":"A81B5B39389C4E7C449F1B77DDBBDB57","serviceId":"E8388A48BDD48DA33C70353D6B4F988D","sortId":"0","syncQzj":"U","title":"现场办理地址在哪里?","type":"3"}],"materialList":[{"acceptRequire":"材料真实有效","copyNum":"1","examplefileUrl":"","fileUrl":"","format":"原件和复印件","getTypes":"paper,upload","importLevel":"2","isReduce":"N","licenseTypeCode":"","materialMemo":"需在系统上传pdf格式文件;","materialStatus":"Y","materialTable":[],"materialUnid":"31DA2CBADEEB8A8D53C736B1781CA9C1","name":"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necessityDesc":"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2003农业部令第33号)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第八条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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